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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我州农机购置补贴进展顺利
2010年度,省农业厅安排我州第一批608万元的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(不含农场420万元)。其中:景洪市为215万元的中央财政资金、勐海县为213万元的中央财政资金、勐腊县180万元的中央财政资金。截止6月30日,农机补贴资金使用量608.047万元;农机补贴受益人数2875人;带动农民投入1300万元;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802台,其中:农用动力机械447台(大中型拖拉机50台、手扶拖拉机178台);水稻联合收割机8台;耕整地机械949台;水稻插秧机1台;畜牧水产机械91台;田园管理机械863台(茶叶修剪机27台、割灌机5台、果树修剪机5台、植保机械826台);农副产品加工机械7台(茶叶杀青机3台、茶叶揉捻机4台);收获后处理机械435台(剥麻机422台);农田基本建设机械1台(农用挖掘机1台);排灌机械中的微灌设备2600亩。主要工作特点: 一是建立机构,加强领导。为认真抓好我州2010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,及时成立州及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,同时,加强对补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。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杂志、宣传栏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,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,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内容、程序和要求,调动群众的购机热情。 三是公开补贴方式。县(市)农机、财政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,规范操作,严格管理,对补贴对象进行张榜公示,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调查核实。 四是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。补贴资金实现专款专用,严禁单位和个人挤占、截留、挪用,并认真执行《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》和《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开展工作,接受监察、财政、审计部门的监督。 五是加强农机手培训和售后跟踪服务。县(市)农机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机手操作技术的培训,帮助购机者通过培训了解所购机具的特点和性能,保证农机手不误农时。同时,县(市)农机服务中心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,建立农机售后服务点,及时解决补贴机具出现的故障和质量问题,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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